1. 体系认证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技术监督局及认证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确定本机构的QMS、EMS、OHSMS其他管理体系认证的收费标准如下:
序号 |
收费项目 |
服务内容 |
定价方式 |
收费主体 |
收费对象 |
收费文件依据 |
备注 |
1 |
管理体系 |
客户书面申请,线下受理,合同评审,合同签理,合同评审,合同签审核,认证决定及发证,保持认证,申投诉处理 |
市场调节价 |
广东国准认证服务有限公司 |
企业 |
合同价 |
|
说明:
1) 根据认证标准的不同,计算审核人·日数。
2) 两体系结合审核的审核费按每个体系审核费用总和的 75%计,三体系结合审核的审核费按每个体系审核费用总和的 60%计。
3) 每次现场审核时,GZ 派出审核组成员的食、宿及往返交通费均由申请组织承担。
4) 如果在现场审核时发现申请组织员工人数与申请书所填写的人数不符或获证后认证范围发生重大变更时,GZ 将根据申请组织实际情况,重新核定审核人日数。由此,导致审核人日数增加的,申请组织还需向 GZ 补充支付由于审核人日数增加所引发增加的审核费用。
5) 在国家有关收费政策调整时,本机构将保留调整费用的权利,届时将及时予以通报。